本區大樓管委會很天才。


當初大火燒了A棟和B棟零星幾戶,不懂官司打了多久?復工的建設公司也在打官司?


反正老闆是看上這裡租金比對面那區便宜,能辦公就好其他不強求。他是不強求,因為他待在辦公室的時間沒有小職員多,小強常常出沒啦;空調常常壞掉啦;電梯常常沒反應啦......,管委會總是以沒錢為由來敷衍我們。


之前管委會發文請各住戶開會,說真的要復建了,然後請各住戶分攤復建的錢,還做成表格喔。怪了!火又不是現在的住戶放的,而且蓋好了又分不到,沒有好處幹麻要出錢呢?


你告訴我有誰會笨到拿錢出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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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u157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