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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小姐8月中旬轉調本店已4個月。


 


她非常難用,比新人還難用,撇開她愛聊八卦;愛說別人(科長、店長、助理、廠商、客人)壞話;愛強調自己工作能力好;對新人惡言相向;對廠商犯花痴……這些缺點,她的排班一點都不適合百貨店型的店,一週有4天晚上要上課,還17:30就要下班,偶爾星期天「一定」要跟同學做報告,拜託喔!別人要配合她排班耶,而前助理10月中離職後,就補不到人,也就是正職只有店長和P小姐,店長已上N個全班,她完全沒有加班這件事。


 


現在週年慶期間,我‧晚工,假日要上8小時,平日做到23:55,她勒‧還是輕輕鬆鬆17:30走人,這是啥道理!我幹麻這麼有責任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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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u157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